一是强化制度。重点推进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年度考核。
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鉴定操作流程,建立全省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外观标识。
三是优胜劣汰。加强对新申请机构的审核把关,对于没有通过认证认可的机构将暂缓年度考核、不予延续登记,实现做强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
四是便民惠民。对涉及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群众关注的鉴定事项及相关技术标准等问题实行专业鉴定引导,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群众建立司法鉴定援助绿色通道,依法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