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出钱,我就帮你做;出的钱多,还可以按照你的要求量身定做!”这样的对白,并非出现在货品买家卖家之间,而是司法鉴定“黄牛”和“客户”的交谈。
在打官司中涉及到专业问题时,法官常常参考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结论做出裁判,但司法鉴定中却出现少数鉴定人与“鉴定黄牛”勾结,故意作虚假鉴定、错误鉴定,社会中介机构违规承揽业务等“乱象”。
从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市司法局推出“智慧司鉴”系统,当事人只要扫描二维码,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都可以轻松查询到。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智慧司鉴”背后,上海首份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的条例——《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刚刚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司法鉴定听似高深,其实与普通老百姓并不遥远。如果在饭店、旅游中滑倒,要打官司,往往需要出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重大、专业案件中,鉴定意见更是法官断案的重要依据。早在几年前,就有市人大代表关注到这一问题,并在上海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议案。
“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与司法公正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市人大代表盛雷鸣表示,随着司法鉴定行业不断发展,也逐步显现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覆盖面不够、效能不高等问题,亟需地方立法,明确市、区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管理职权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管理力量下沉,方便当事人就近办事。
目前,本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100余家,司法鉴定业务总量逐年上升,年均增长近10%左右。一边是与日俱增的司法鉴定需求,另一边是司法鉴定的乱象不时显露,“收骨头”已成当务之急。
要扼住司法鉴定乱象,首先要解决“谁来管”的问题。过去,司法行政机关仅管理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鉴定人。从事“四类外”业务的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管理则分散在不同行政主管机关中。
按照《条例》,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对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司法鉴定管理的相关工作,“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水”,能否从源头治水,令人期待。
此外,为司法鉴定做好“规矩”的同时,对于司法鉴定的采信方式、程度,同样必须扎好篱、把好关。
在重大刑事案件中,法院不仅仅看司法鉴定结果,还对司法鉴定的过程、鉴定人都有严格的审查机制。比如,在复旦投毒案、世外浦北路黄一川持刀杀人案中,开庭中,均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当庭对黄洋的死亡原因、黄一川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做详细的说明。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还就鉴定的关键事实发问并阐述各自观点,让鉴定中的争议焦点一一“晒出”。有的重大案件甚至请来国内权威鉴定专家“会诊”。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也引入了专家证人制度,为法官审案提供有价值的裁判依据。这些做法可逐渐扩大到更多的案件审理中。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司法鉴定作为维护司法公正里重要的一环,对司法鉴定中的“怪现象”,不能“见怪不怪”;而是要用法律、监管为司法鉴定戴上“紧箍咒”。对于司法鉴定中的“黄牛”“南郭先生”,更应将其踢出局没商量,还司法一片澄澈的天空。
面对良莠不齐的鉴定机构,“怎么管”更是一个大问题。过去,部分鉴定机构为招徕生意,不惜违规满足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给诉讼埋了不少“雷”。根据《条例》,本市将司法鉴定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建立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司法鉴定案件实行统一赋码管理,形成全流程监管。大的框架有了,还需要有具体办法、落实细则。
比如,如何将司法鉴定中的失信行为纳入全市的征信管理平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司法鉴定机构准入如何把关,机构分类监管等级如何评定;如何让公众获得公开、透明的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挤压“黄牛”的生存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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