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男,1983年出生。因寻衅滋事,于2017年8月11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8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2月22日被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5年1月10日刑满释放。
这次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12日被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8月2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翻译人员阿地里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检察院指控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11日16时许,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独自饮酒,因心情郁闷无故威胁恐吓路人邓某,后行至菜市场被害人池某经营的猪肉摊旁,趁池某不备拿起摊位上的磨刀棍朝其头部打了一棒,致被害人池某受伤。经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池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随后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离开至福州市仓山区某水果店内,拿走一把长约70cm的西瓜刀无端朝路人挥舞并恐吓,并带刀无故追砍站在店门口的快递员郑某,还持刀朝郑某的送货三轮车砍去,郑某见状弃车逃跑,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持刀一路追逐郑某至福州市仓山区某某小区内,造成现场群众恐慌。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将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当场抓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并有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违法犯罪经历查询记录、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取笔录、作案工具铁棍、西瓜刀照片;证人谢某,刘某,4、雷某,4、罗某,4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被害人邓某、郑某、池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现场辨认笔录、现场照片;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闽晟蓝司鉴所【2018】临鉴字第76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宣判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麦麦提某某杜艾合麦提托合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由扣押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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