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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6日下午,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组在巴东向有关部门和冉建新家属通报了冉建新死亡原因司法鉴定,结论为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据《湖北省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检验意见书》(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11]法医病理F-159号)鉴定意见:根据对死者冉建新的法医学尸检、病理组织学及相关化验结果,结合现有案情、病历资料、死亡经过及专家意见,综合分析认为,冉建新在被押审讯过程中,因躯体及精神刺激(长时间审讯、体位受限、损伤及情绪激动)导致其所患的垂体促性腺激素腺瘤发生急性出血坏死,最终因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可排除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常见毒物中毒、电击及高低温损伤直接致死的可能。
死者家属签字接收了司法鉴定报告。
另悉,省有关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办案过程进行深入调查,将对有关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