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

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武夷国际城三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颜先生 18650303070
E-mail:807112955@qq.com
邮政编码:350001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晟蓝司法鉴定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厦门一男子帮人鉴定胎儿性别 获刑6个月罚3万元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50    更新时间:2017/9/28

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私下帮人鉴定胎儿性别,该当何罪?近日,男子徐某为此受到审判,被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徐某今年43岁。去年5月,他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驾车到集美区一小区出入口,在车内为孕妇黄某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B超机一台亦被缴获。经查,此前,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还先后两次因替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共获利1000元,被行政处罚。

案发后,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徐某悔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海峡导报(微博))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2008-2023 版权所有 @ 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
    http://www.fjsfjd.cn Email:807112955@qq.com 闽ICP备09023914号-13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武夷国际城三号楼一层 联系人: 颜先生 1865030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