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司法部关于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和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行政工作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司法部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学习交流会进行传达学习,迅速对部直属机关、全系统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层层进行传达学习,各地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视频会议、集中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迅速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传达到监狱、戒毒所、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传达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宣传工作,在报刊、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刊发系列评论员文章,编发简报专刊,集中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指导和推动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传达后,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和极大鞭策。大家深切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由衷感到从事司法行政事业的光荣和自豪,更加积极投身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总的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行动快、抓得紧、措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取得的可喜成绩,深刻阐述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了亲切的问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绝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信任和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监狱管理、废止劳教、加强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律师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深刻论述,对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指针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指导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着求真务实精神、问题导向、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深刻阐述,为我们科学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和职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重在落实,根本在于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狱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监狱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管理,提高执法的规范化和公信力;全面加强监狱安全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和监狱设施管理等,不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改革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办法,确保计分考核的科学、客观、公正;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深化狱务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持监狱工作指导思想,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中心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坚持把安全稳定作为监狱工作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条件。
认真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衔接工作,加强戒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了废止劳教制度的历史意义,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废止劳教制度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继续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衔接工作,提高戒毒工作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续衔接工作,把戒毒工作作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戒毒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戒毒组织机构,发挥戒毒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制度。切实转变工作理念,针对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这一特点,进行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综合运用管理教育、戒毒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等措施,不断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完善与戒毒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管理、场所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戒毒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要坚持依法适用社区矫正,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时将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规章制度和程序,确保依法规范运行。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重点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提出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查、承办各环节的服务行为,加强案件质量监管,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
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强调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要积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注重在案件审判、纠纷调解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善于运用网络、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其他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对律师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鉴定管理等司法行政其他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积极推进、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其他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执业监管,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大力加强公证执业指导监督,加强公证质量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提高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履行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能,认真办理司法协助案件,努力维护我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相机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了重要部署,要求我们继续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相机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机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司法部已就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深化狱务公开等改革任务,分别成立了6个改革专项小组,制定出台了意见和分工方案,对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目前,司法部已先后制定《关于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相关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等四个文件,分别对妥善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衔接工作,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等作出了安排部署。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6项司法部牵头改革任务和33项参与改革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决不照抄照搬国外司法行政制度的具体模式,确保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明确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严格规范司法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公正司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过硬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的一贯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五个坚持”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第一位,搞好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小标题)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要完善深入学习的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司法厅(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计划,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原本本地学、全面深入地学,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深入。要健全贯彻落实的制度,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出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逐项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建立完善责任制,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确保学习贯彻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握科学有效的方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出的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以重点带一般,积极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善于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学习贯彻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典型指导和推动工作。要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出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深入专题调研,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举措。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出的司法行政工作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大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提高领导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以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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