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计时收费:100—1200元/小时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周锡银) 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制定、出台《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新标准将自2013年4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据悉,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其中,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为100~1200元/小时,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如果承办律师在2人以上,则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而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分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等六种收费方式。
据介绍,第一种是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为,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若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据悉,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第二种是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为,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6000元;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12000元;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10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收费1200~10000元。此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下月执行新标准
东南快报3月19日讯(记者刘丰) 停滞十年的律师服务收费下月起执行新的标准。昨天,省物价局公布《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自2013年4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根据规定,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超过10万元的,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5%。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6000元;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12000元;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10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收费1200-1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此外,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10000元。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每件不超过6000元。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标准的5倍。
另外,律师和委托人也可选择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1200元/小时。
据悉,我省现行的收费标准是按照2002年出台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收取,记者发现,相比现行标准,此次调整后,收费标准提高了不少,其中财产和刑事案件收费提高幅度较大。
据介绍,现行收费标准中,财产案件是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分段计算收取费用,如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500-3000元。而新的收费标准中,10万元以内每件收费为800-6000元。
刑事诉讼方面,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例,目前每件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O00元,但调整后每件收费不超过6000元。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承思介绍,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已经多年没有变化了,现行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偏低水平,而国内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等,早在几年前就调整了收费标准。从公示的内容看,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比较切合实际。
福建律师服务收费下月执行新标准
800元可请律师打民事官司
福州日报3月19日讯 由福建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制订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日前出台,将于下月15日起试行,期限1年。
按照这一标准,今后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将分为按计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其中,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800元~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律师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不超过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0.7%;50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0.5%。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元~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元~6000元;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元~12000元;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元~10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收费1200元~1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律师直接代理各类刑事案件的二审或再审,也按上述标准收费。律师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此外,律师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10000元。若律师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标准的5倍。
律师还可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元~1200元/小时。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另外,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记者 卓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