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目导航 |
|
|
|
联系我们 |
|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武夷国际城三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颜先生 18650303070 E-mail:807112955@qq.com 邮政编码:350001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晟蓝司法鉴定 >> 新闻中心 >> 所内动态 >> 正文 |
河南高院组织司法鉴定视频听证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06 更新时间:2012/12/18 |
|
|
中国古代有“千里传音”的传说,如今这样的传说不但早已成为现实,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技术,实现远在千里之外的专家、法官与原告、被告之间“面对面”交流了。最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就组织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中原区法院同时举行了两场司法技术鉴定远程视频听证会。
这两场听证会涉及的内容,均是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技术鉴定问题。技术鉴定是委托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金水区法院委托的是医院诊疗期间是否存在治疗过错责任的司法鉴定;中原区法院委托的是关于彩超检查与婴儿畸形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
原告、被告以及法官和鉴定专家一起参加了听证会。在法院视频现场的有主持会议的法官、原告患者及其代理人、被告医院代理人及主治医生;在上海的鉴定机构视频现场的有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他们通过远程视频与原、被告进行交流,原、被告通过视频向鉴定专家陈述主张、出示证据。
这次远程视频听证会是为贯彻落实河南高院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签订的合作意向中有关“共同创建司法鉴定远程听证、咨询及出庭工作模式”的内容而举办的。
河南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李明录介绍,在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以这种方式召开鉴定听证会不但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还缩短了办案周期;不但有效弥补了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还增加了公开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各界的监督。
|
|
|
信息录入:fjsfjd 责任编辑:fjsfjd |
|
上一条信息: 援助律师与盲儿之父一起申请法医鉴定 下一条信息: 嫌疑人两次精神病鉴定结论不一怎取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