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本报大连讯小丹她大学期间,生下一个女儿,而男友却拒绝抚养。近日,小丹的姑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孩子的爸爸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2004年春天,小丹当时是大连某高校大二学生,认识了一位大四学生徐某,二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徐某毕业后到大连某外企工作,小丹继续在校学习。“肚子一天天大,我担心是怀孕了。”小丹说等她到医院一检查,竟然七个多月了,医生表示没法堕胎。
2005年11月,刚满20岁的小丹生下了一名女孩,取名平平。转眼平平5岁了,徐某竟然一次也没给过小丹抚养费。徐某曾说,怀疑平平不是自己亲生。
无奈之下,小丹将徐某起诉至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徐某承担5年多的抚养费、医疗费和上户共计13万余元。法院受理小丹诉状后,委托大连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最终确定平平为徐某的女儿。法院判决,徐某承担平平的抚养费。
小丹胜诉了,伤心的小丹选择到外地工作。而此时女儿由小丹的姑姑带着。近日,老人已经替平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平平的爸爸徐某以收入还不够自己生活为由,至今未履行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