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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材料的保存与处理有哪些规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108    更新时间:2012/2/3

  确定性司法鉴定结论是就被鉴定问题作出断然性结论。确定性司法鉴定结论是明确回答鉴定要求的结论,评断其客观性和关联性难度相对较小,证明作用也相对较大。

  法律咨询:

  您好,司法鉴定材料的保存与处理有哪些规定?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司法鉴定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送检材料,并依鉴定程序逐项建立档案。鉴定时若需耗尽检材或者损坏原物的,应当商请委托人同意。鉴定结束后,应将鉴定书连同剩余的检材,一并发还送检单位。有研究价值,需要留作标本的,应征得送检单位的同意,并商定留用的时限和保管、销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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