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3日上午,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我国的司法鉴定行业已初具规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已经建立。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5014家,司法鉴定人达到5.2万多名。
“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质检机构等国有资源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2%。
“三大类”司法鉴定人中有8成是本科以上学历,67%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包括两院院士等。
会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说,目前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司法鉴定制度保障司法公正功能作用的发挥。
下阶段,要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及时将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司法审判急需的司法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医疗损害、产品质量、环境污染、食品药品等“其他类”鉴定事项纳入统一管理的范围。
同时,为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还将建立由鉴定机构评价、同行专家评价、管理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和法庭质证等环节构成的鉴定质量评价机制,健全诚信等级评估、淘汰退出等制度,严查鉴定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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